2018年市残联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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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财务科
  • 添加时间:2018-02-01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一)支出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总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部门职责及单位构成
  • 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 名词解释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部门为 日照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部门职责及单位构成

(一)部门职责

    日照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政府设立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残疾人就业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与介绍,受托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使用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单位构成情况

劳服中心内设科室:办公室、扶贫保障科、教育就业科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1、编制工作规划、年度预算、决算;组织、协调中心会务活动及对外接待、联络。2、负责信息和文电处理工作;起草中心工作制度、综合性报告、文件;承担公文处理、档案、印章、信函收发、信访等工作。3、负责中心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配备和管理;做好统计、考勤、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4、负责中心工作的绩效考核和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工作;指导区县劳服机构规范化建设。5、承担中心党务、群团等日常工作。

      (二)扶贫保障科     

主要职责:1、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2、负责落实全市残疾人专项扶贫。组织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精准扶贫等专项扶贫保障项目。3、落实城乡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生活救助,帮助困难残疾人享受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4、负责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推广,指导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规范化建设。       

     (三)教育就业科     

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进行残疾人劳动能力资源和社会用工情况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咨询,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3、负责组织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管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负责促进残疾人集体就业、个体就业、公益岗位就业、自主创业等多元化就业;组织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5、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指导残疾人培训、就业基地规范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本部门在职在编机关工作人员0 人,事业单位 10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0人,遗属 0人,工勤岗位人员0人,单位自聘驾驶员 0 人。

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公务用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二)预算情况及重要事项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80万元,较上年增加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8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18年度支出总计180万元,较上年减少5.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对个人家庭补助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8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以上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80万元,具体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174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独生子女奖励和日常公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4、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等基本支出情况

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5、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预算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比去年增加(或减少)0  万元,主要减少变化原因是无出国

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0万元,比去年减少 0万元,主要减少变化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去年减少0  万元,主要减少变化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综上所述,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