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和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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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宣文部 丁国栋
- 添加时间:2017-04-07
省驻日照各新闻记者站、市直各新闻单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全市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人生和事业的梦想,过上了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广大新闻工作者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关注残疾人题材的新闻报道,关心残疾人群体的生存状况,紧密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大事、要事,撰写、拍摄出大量展现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反映残疾人实际生活的优秀作品。这些作品紧密结合残疾人事业重大节点选题,全面深入地报道了残疾人事业各领域取得的成绩,生动的刻画、讴歌了残疾人群体中的典型人物,充分挖掘了他们乐观向上的不屈精神,主题鲜明、催人奋进,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为全面展示一年来涌现出的优秀残疾人题材新闻作品,表彰广大新闻工作者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的贡献,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加关注残疾人事业,市残联决定联合日照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开展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和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希望各参评单位对本次评选活动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按时推荐有关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优秀新闻作品,同时,按照通知名额分配,对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初评。届时,市残联将依托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对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获奖者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和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宣文部。
报送地址:5365首页宣文部
联系人:丁国栋 袁 悦
联系电话:7960229 7960228
电子信箱:rzsclxwb@163.com
附件:1.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
2.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3.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4.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5.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办法
6.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7.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8.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汇总目录
9.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推荐表
10.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摄影作品评选卡
附件1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
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
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以基层业务部室、栏目等为单位组织申报(含新媒体),先进个人主要面向基层一线记者进行申报,部室负责人所占比例不能超过35%。
二、参评条件
(一)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将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市残联组织的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
2、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到位,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3、在残疾人工作重要节点、残疾人重大节日期间,积极报道残疾人工作相关新闻,引领社会营造浓厚助残氛围。
4、对社会上涌现出来的助残和自强典型事迹能够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5、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发布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稿件不少于12篇。
(二)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好,热爱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对残疾人有爱心。
2、业务能力强,掌握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的基本知识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3、工作成效明显,紧密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开展残疾人新闻宣传,积极发表残疾人事业新闻稿件。
4、年内发表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稿件不少于5篇。
三、评选要求
1、各新闻单位及省驻日照各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凡申报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均应认真填写申报登记表,省驻日照记者站可以记者站或内设部室为单位申报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均一式三份。
3、由市残联牵头成立活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宣文部,具体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4、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由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推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表彰对象。
5、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全社会的评议监督。拟表彰对象由评审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17年4月25日16:00前统一报送至市残联宣文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
四、奖励办法
对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
附件2: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大众日报驻日照记者站 |
1 |
1 |
齐鲁晚报驻日照记者站 |
1 |
1 |
大众网驻日照记者站 |
1 |
1 |
齐鲁网驻日照记者站 |
1 |
|
半岛网驻日照记者站 |
|
1 |
日照日报社 |
3 |
3 |
日照广播电视台 |
3 |
3 |
备注:名额分配及设置可由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3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新闻
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部室、栏目)名称 |
|
联系人及 电话号码 |
|
事 迹 简 介 |
(500字以内) |
所在单位 初审意见 |
(签章) 2017年 月 日 |
评委会意见 |
(签章) 2017年 月 日 |
附件4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新闻
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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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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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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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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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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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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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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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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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初审意见 |
(签章) 2017年 月 日 |
||||
评委会意见 |
(签章) 2017年 月 日 |
附件5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办法
一、参评资格及评选项目
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共设文字、广播、电视、摄影四类,符合参评资格的新闻单位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以参评:
(一)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通讯社可参加以下文字类的4个评选项目:
1.消息;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署名评论);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调查);
4.专版专栏(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二)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可参加广播类的评选。
(三)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可参加电视类的评选。
(四)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刊、通讯社可参加摄影类评选。
(五)经国家正式批准的网站、新媒体客户端可参加网络类评选。可参照以上四个类别的要求报送作品参评,并按附件3的要求报送作品。
二、评奖标准和要求
(一)参评作品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社会效果好。
(二)报道内容要展示“十三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展现在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工作经验,反映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反映残疾人工作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反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反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先进事迹和助残风尚。参评作品要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
(三)字数和时间限制: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文字评论在2000字以内,文字通讯在3000字以内;广播、电视消息在4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在40分钟以内。
(四)新闻摄影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制作精良。
(五)专版专栏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六)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七)超过规定长度的作品,原则不参加评选。
(八)作品作者姓名以推荐表为准,署名人数以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刊播时的人数、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作者(含编辑)人数5人以上(含5人)署名集体创作;专栏作者3人(含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
(九)报纸专版奖励该版文章的记者和版面编辑,其他奖项只奖励作者。报名时,版面编辑请写在作者专栏中并加以说明。
三、奖励办法
本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作品每类酌情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对奖获者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参评程序和分工
(一)市及各新闻媒体、省驻日新闻单位进行本系统的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的初评,并按附件6规定的分配数量,推荐优秀作品报送市残联宣文部。
(二)市残联、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共同负责组织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工作,评委由主办单位共同聘任。
五、市残联享有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获奖作品的使用
权。本评选办法由市残联宣传文体部负责解释。
附件6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
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推荐单位 |
数 量 |
大众日报日照记者站 |
文字类2-4件 |
齐鲁晚报日照记者站 |
文字类2-4件 |
大众网日照记者站 |
文字类2-4件 |
齐鲁网日照记者站 |
文字类2-4件 |
半岛网日照记者站 |
文字类2-4件 |
日照日报 |
文字类3-5件 |
黄海晨刊 |
文字类3-6件 |
日照广播电视台 |
广播类、电视类,每类4-8件 |
备注:摄影类作品每单位不限件数 |
附件7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
评选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一、推荐作品数量在3篇以上的各区县及各新闻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消息类作品不得少于1篇。
二、文字类消息、通讯类参评作品一式6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分别装订在一起。
三、文字类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一式6套。除推荐表格外,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四、广播、电视类作品参评作品一式6套。每套由一份作品文字稿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分别装订在一起。广播作品请刻制成DVD光盘,并必须带有栏目呼号,电视作品请刻制成DVD光盘。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凡在评选中无法正常播出及对作品进行删改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摄影类作品:单幅作品或组照1套。每套(组、幅)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作品由原样报(刊)1份,原底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用白色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6),电子版照片1份组成。
六、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每类参评作品的文字材料(除摄影类外,其他一式6套)统一装在一个大号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报送单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例如“**单位·文字通讯·《**残疾人事业回顾》”。
七、报送时间:各参评单位请于2017年4月25日16:00前将推荐作品加盖单位公章后与附件8、9、10的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市残联宣文部,广播类、电视类、摄影类须一并报送作品电子版,缺件者将取消参评资格。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递送的参评作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八、相关电子表格可致电市残联宣文部索取。
附件8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
序号 |
作品标题 |
类别体裁 |
字数 或时长 |
作者 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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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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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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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字类、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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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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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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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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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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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推荐作品汇总目录
(此表为各单位报送作品的汇总表)
附件9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
评选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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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体裁 |
如:文字类、消息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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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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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版面 (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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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字数或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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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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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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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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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评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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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编 过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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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效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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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盖章 |
(单位公章) |
(此表复印使用,订在每件参评作品前面)
附件10
日照市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
好新闻摄影作品评选卡
卡纸正面如下图(缩小样)
新闻摄影作品评选卡
标题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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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结果
|
20.5CM 请贴8英寸(长边20CM)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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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编 号 |
2 31
CM
21.5CM
注:白色卡纸,长31CM,宽21.5CM